《浙江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>办法》的修订稿于2017年5月1日起实施。
浙江法规权威解读
下文中,国家部委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、更换、退货责任规定》 简称为“汽车三包规定”,《浙江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>办法》修订稿简称为“浙江法规”。
不管新车还是二手车,要获得“浙江法规”规定的权益,以2017年5月1日起,浙江省开据的购车发票为准。
浙江法规深化一:“更换零件”变成“退换整车”
在 60 日或 3000 公里内(以先到者为准)
浙江法规
汽车三包规定
退换情形
发动机、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质量问题的
退换方式
整车更换或者退货,并赔偿损失
免费更换发动机、变速器
浙江法规深化二:符合退换车的条件增加
在 60 日或 3000 公里内(以先到者为准)
浙江法规
汽车三包规定
退换情形
转向系统失效、制动系统失效、车身开裂、燃油泄漏、安全装置失效、车辆自燃或者因其他质量问题引起车辆失控
转向系统失效、制动系统失效、车身开裂、燃油泄漏
退换方式
免费退换整车,并赔偿损失
免费退换整车
浙江法规深化三:破解反复维修难题
在 2 年或 5 万公里三包有效期内(以先到者为准)
浙江法规
汽车三包规定
退换情形
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 2 次后,未排除或出现新问题
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 2 次后,未排除或出现新问题
因质量问题,发动机整体或者其主要零件分别或者合计更换 2 次后、变速器整体或者其主要零件分别或者合计更换 2 次后、发动机和变速器整体合计更换 2 次后,仍不能正常使用的
发动机、变速器累计更换 2 次,或者发动机、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,更换累计 2 次后,仍不能正常使用
转向系统、制动系统、悬架系统、 车桥、车身的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,分别更换 2 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
转向系统、制动系统、悬架系统、
前后桥、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,累计更换 2 次后,仍不能正常使用
退换方式
免费退换整车,并赔偿损失
退换整车, 支付折旧补偿
浙江法规深化四:规范二手车经营
(1)二手车商的核查与告知义务: 二手车商应当对二手车的来源、行驶里程、维修等情况进行核查,并将核查情况和可能存在的隐患告知消费者。因未核查或谎报核查结果,造成消费者损失,消费者可以要求“退一赔三”;造成消费者死亡或健康受损的,受害人可以主张所受损失两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。
(2)二手车商的包修责任:自开具发票之日起 60 日内或者行驶里程 3000公里内,承担二手汽车安全性能故障的包修责任。
本公众号全部为原创文章!
“查看历史消息”更精彩!
欢迎转载,请注明出处。
发表评论
◎欢迎参与讨论,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、交流您的观点。